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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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渝AJC198奥迪牌FV7321CVT小型轿车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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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渝05破2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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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破产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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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平台 |
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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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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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品牌 |
奥迪 |
号牌号码 |
渝AJC198 |
车辆型号 |
奥迪牌FV7321CVT |
车身颜色 |
黑 |
VIN码 |
LFV6A24F273030894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发动机号 |
053540 |
核定裁定 |
5人 |
燃料种类 |
汽油 |
登记日期 |
2007年10月23日 |
标的物情况 |
据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车辆现停放地在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融城华府小区内,暂无停车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车辆年检已经过期,有4个违法未处理,罚款金额合计300元,违法记分1分(详见评估报告),具体违章情况以交警部门查询结果为准。若成交后有违章及其它欠费未处理,请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办理过户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特别说明: 本次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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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熊律师15683356111、 朱女士17304630679 |
竞买公告
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将于2025年2月25日10时至2025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标的物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及平台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拍卖依据
(一)受理破产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变价方案》。
(三)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
三、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渝AJC198奥迪牌FV7321CVT小型轿车一辆。
标的物详情:车辆牌号为渝AJC198,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外观颜色为黑色,品牌型号为奥迪牌FV7321CVT,车辆识别代号为LFV6A24F273030894,发动机号码为053540,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总质量2310kg。注册日期:2007年10月23日,发证日期:2007年10月25日。(详情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13720元,保证金:1372元,增加幅度:150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7304630679)。
标的物瑕疵:
1、本次拍卖未提供相关车辆的登记证书,相关申明详见评估报告。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需管理人协助的,管理人将予以协助。买受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过户需具备的条件,因有遗留交通违章、未处理的事故记录、超过检验有效期、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导致车辆不符合车辆管理部门过户要求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后果。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
2、车辆属于动产,公示里程数可能与实际有出入。不能保证此车未调过表,车辆里程数以交付车辆时实际里程数为准,需要竞买人现场实际审核查看。此车仪表显示公里数,有可能会与实际公里数不符,管理人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竞买人线下看样,谨慎竞拍。
3、该车目前能够正常使用,竞买人成功竞拍后,若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的,请竞买人自行处理。
4、车辆年检已经过期,需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年检并支付相关费用,管理人不负责因车辆未年检导致不能过户的问题。
5、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有4个违法未处理,罚款金额合计300元,违法记分1分(详见评估报告)。此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查询、处理,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涉及车辆的其他罚款、停车费、过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所涉及的费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检验手续。
各竞买人不要恶意出价,如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和管理人将向竞买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讯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保证金、余款、拍卖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账户名称: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区支行;账号:950014013000304526)。
3、拍卖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向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服务费,账户名称: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三峡银行冉家坝支行;账号:0125014170001454;支付标准为: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规定标准的30%向买受人进行收取辅拍服务费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如下:
1、不动产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按成交价的8‰支付,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3‰支付;
2、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按成交价的2%支付,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3、其他财产权按成交价的3‰支付;
4、船舶、航空器参照不动产的标准支付费用。
单宗不动产支付费用不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或其他财产支付费用不超过3万元。一个案件拍卖、变卖多宗财产的,累计支付费用不超过30万元。
若债权人申请标的物以物抵债的,以抵债金额为基数,按照上述确定标准的50%计算并支付费用。
另,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营销推广等费用)由辅助机构自行承担。
其他说明: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拍卖平台向买受人收取。
4、软件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5日内,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具体费用以平台规则为准)。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平台收费规则: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5c8251f2laGTCo。
5、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99号立海大厦15楼A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修复、损伤等担保责任,请谨慎决定竞拍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及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辆的任何问题向管理人要求退车、退还保证金或任何赔偿。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以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查验(包括4S店保养和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熊律师15683356111、 朱女士1730463067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竞买须知
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25日10时至2025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372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1372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款项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等),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竞买人竞买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1372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标的物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拍卖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嘉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