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调查表 |
||
|
拍品名称 |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17幢附30号 |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
商业服务/出让 |
|
产权证载明 建筑面积 |
174.5平方米 |
|
|
钥 匙 |
无 |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 |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
拍品介绍 |
||
|
1.拍卖对象: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17幢附30号 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建筑面积174.5平方米,套内面积114.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 根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现由处于租赁状态,位于临街二楼门面,与相邻产权附31号打通使用。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详细清单可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在物业处未了解到该房屋物业欠费用合计,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号: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494041号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
||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1日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39)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17幢附30号。
评估价:1136000元,起拍价:636160元,保证金:63616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21)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1494041号;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174.5㎡。据证载本次拍卖对象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2年9月1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现为租赁状态,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注:本次拍卖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标的物未了解到相关物业欠费,未了解到水、电、气、排污等相关欠费情况,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排除有其他隐形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到现场实地查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物办理权属证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账号:4202010120010003111 115490)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变卖预缴款、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5557020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5315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1日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延时的除外)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58号17幢附30号”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3/39,用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人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此声明:“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的24小时内解冻,钱款需要退回银行卡方法如下:通过网银交保,保证金会在1-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银行卡;通过银行专用款项交保,请在支付宝app搜索“银行专用款项”,点击转出自行提现,无需手续费;通过余额宝交保,请在支付宝app找到余额宝,点击转出;通过余额交保,如果钱款是通过银行卡充值到余额的,请在自充值之日起30天内点击“免费退回”申请免手续费退回银行卡。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1. 本次拍卖不含房屋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2、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目前空置。3、标的物水、电、气、物业、排污等相关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4、交易及过户等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由上述情况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账号:4202010120010003111 11549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完善后续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移交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5557020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5315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